第(2/3)页 像是这种地方,本不该夜间出行,很不安全。 但是邋遢道士却当机立断:“事不宜迟,耽误一天,那些孩子就有可能没命,咱们就现在就出发吧。” 对此,我也没什么意见,毕竟救人要紧。 当下,我们将虎子叔留了下来,我和邋遢道士还有毕摩,连夜出发,赶往下一个村子。 虎子叔一个人留在这里有些不太情愿,毕竟这村子里实在是无聊,不通电,手机信号也是时有时无的,一个人都不认识。 但是一听说还要走来回坐溜索,虎子叔就打了退堂鼓,他是真的有点儿恐高。 毕摩在前面带路,我和邋遢道士就在后面跟着。 很快,我们三人就出了村,我这才没好气的瞪了邋遢道士一眼:“你真是个狗,说带我来发财,合着是招呼我过来干苦力的,又是掉脑袋的勾当,对付这样一个厉害的邪修,肯定不容易。” “吴老六,你小子现在是越来越老奸巨猾了,你就把心放在狗肚子里,保证亏待不了你,你想啊,那邪修的修为肯定十分厉害,你小子现在又从贺秋林那里搞来了炼血球,等我们将他给收拾了,你用炼血球将他的修为给吞掉,岂不是修为又要大增?给你几千万都没有这事儿来的划算,哥们儿全都是为了你着想,就哥最疼你,你别不识好歹。”邋遢道士贱嗖嗖的笑道。 听他这么一说,颇有些道理。 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。 但是仔细一想,我还是觉得有些坑爹。 用炼血球将对方的修为吞了固然是美得很,可是对方如果太强的,还指不定谁吸谁呢。 事已至此,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了,人都被他坑了过来,总不能半路打退堂鼓。 离开了村子之后,我们在崎岖的山路上快步而行,在坐了溜索跨过了一条大江之后,我们又徒步翻越了两个山头,才来到了一个破落的小村子里。 这个村子跟阿布洛哈村的情况差不多,就一个字,穷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