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太阳总算有拇指大小了,丁仪觉得熟悉,从地球表面看星空时,看到的普通星星,也像这颗拇指一样大小。 观察者指了一个位置,两人绞尽眼力望去,总算在太阳附近看到一个深蓝色小点,不能眨眼,两人慌怕一眨眼就再也找不到它的位置。 观察者说,那是地球。 行星是不能自主发光的,两人之所以看到地球的光,是太阳照在地球表面,地球折射向宇宙深处发散而得来的。 丁仪问,那是什么时候的光了。 “一千三百个地球年前的光。” 两人如今看到的,是地球在一千三百年前向宇宙深处散发出来的光芒。 他们应该感到幸运,可以目睹到这一束见证过盛唐繁荣、拜占庭帝国衰落的光。 广袤的黑暗宇宙中,这束以永恒不变速度进入两人眼球的光,让二十一世纪的两人,与公元七世纪的历史,完成一次跨越时间长河的晤面。 但同时,无限的落寞笼罩两人。两人悲伤起来,紧靠着彼此的肩膀。 对千米距离都感觉到麻木的两人,用尽想象,也理不清,一千三百光年有多远。 他们可能是唯一一对走出地球上千光年的人类,是第一对离地球这么遥远的人类。 但两人更愿意相信,他们是流浪在宇宙荒漠,想念着遥远距离、一千三百光年之外的家乡的孤儿。 宇宙无声的笼罩两人,仰望地球的两人慢慢收回目光,望向彼此。 回不去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