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经过一路的跋山涉水,队伍上所有的人都已经是风尘仆仆,面色算不得好看。 有些看上去,甚至和流民也没什么区别。 又因为如今年景好,能好好的安置流民,所以倒显得他们这一行人无比的显眼。 一进城后,惹来许多人的白眼。 因为在京城的人,刚刚经过一波流民的冲击,现在仍是心有余悸,对这些形容枯槁的人没有好脸色,总以为会因为他们发生动乱,门也出不了。 察觉到别人鄙视的眼神和目光,一行人也不由得缩着脖子,总感觉自己自己多说一句话都被群起而攻之,变得瑟缩起来。 陆溪抱着英哥走在人群中间,完美的隐藏了自己。 除此之外,陆溪的身后,还多了一个跟屁虫,就是路上搭上伙的大娘。 大娘也是独身一人,一路上来,主心骨也几乎变成了陆溪,觉得陆溪十分可靠,不管说话做事都以陆溪为表率。 陆溪安静,大娘就安静;陆溪说话,大娘也就说话,从来不会自己越雷池半步。 此时的大娘也乖乖巧巧跟在陆溪身后,模样看上去温顺极了。 她对着陆溪悄悄说道:“原来京城的地板也不是用黄金铺的嘛,到底是哪个孙子在以讹传讹?” 以讹传讹。居然还会说成语了。 这一段路程,陆溪也没浪费时间,没有耽误教学。她会用树枝在地上写字,教授英哥一些简单的字。大娘在旁边看了,惊奇不已,觉得陆溪其貌不扬居然还会写字!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,读书是富人、贵人的专利,农妇一辈子也就和锄头土地打交道,纸都摸不了几回。 陆溪表现得如此娴熟,成竹在胸,显得很有学识。 加上一路上来,大娘觉得她谈吐不凡,虽然不声不响,但从来没犯过错,说错话,为人做事都很有一套,让人很有好感,便愈发觉得陆溪身份不凡,从此后和她愈加亲近。 同时大娘也觉得好玩,有趣,觉得能读书习字是一种福气,也就跟着一起学了。 大娘别的都好,就是话多,陆溪发现跟着自己学习后,她变得文静了很多,便也乐于教她。 她和英哥就把陆溪当老师,一起学起习来。 陆溪教的都是一些简单的字,大娘和英哥都学得很快,大娘说话都变得文雅了不少,现在也有点文绉绉的样子了。 听到了大娘说以讹传讹,陆溪倍感欣慰。 “大娘,我们接下去就得分开。”陆溪含蓄道:“希望大娘能尽早赶到你儿子身边,早日享福,有享不完的福气。” 这便是要分道扬镳了。 陆溪知道,她接下去的路途绝对不会好走,放一个大娘在身边指不定有多难受。 大娘果然露出遗憾的神色来,嘀咕道:“这就要分开啦?要不,要不……” 本来想说,要不你们去我那儿住吧,可转念一想,她都还不知道儿子的店铺怎么样,大不大,能不能装得下这么多人,要是现在邀请了,一会儿发现住不下客人可不就是傻眼了? 大娘顿时呆在原地,不知道该如何才好。 要是真的分道扬镳了,大娘又很舍不得。现在在大娘的心里眼里,陆溪就是天底下第一号厉害的人物,又会读书,又会写字,一个人拉拔大孩子。不管是从心性还是能力上说,都是极为厉害的人物。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,大娘是真心喜欢她,既不想分开,又不知道怎么说。 第(1/3)页